导 师: 刘耀中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心理契约是员工对其与组织之间的相互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包括两个方面:员工对组织的责任以及组织对员工的责任。心理契约和经济、法律契约不同,心理契约是未书面化的契约,具有主观性和动态性。心理契约的破裂指个体对组织未能履行心理契约的认知。心理契约及其破裂对个体的态度、行为造成很大的影响,个体对组织的态度、行为,往往要通过心理契约来起作用。最近几年来,关于心理契约及其破裂的研究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大学教师心理契约的结构;了解大学教师心理契约类型与感情承诺的关系;了解大学教师心理契约的破裂与感情承诺的关系,并根据研究结果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提出建议。 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研究。首先探讨了大学教师心理契约的结构,编制了结构化的大学教师心理契约问卷,并对广州地区的大学教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大学教师的心理契约包括两个维度,分别是交易维度和关系维度;其次对大学教师心理契约类型和感情承诺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大学教师心理契约类型在感情承诺上有显著差异;最后探讨了大学教师心理契约破裂和感情承诺的关系,结果显示,大学教师的心理契约破裂和感情承诺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本研究立足于大学教师这一群体,对心理契约及其破裂进行实证研究,这是以往研究中少有涉及到的,因此,本研究可以扩展心理契约及其破裂的理论研究范围,另一方面,在实践上,也可以为高校的师资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