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恒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进入21世纪以来,行政复议司法化问题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并已经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然而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有关行政复议司法化的研究中,大都从规则及技术的层面出发,而对其正当性的思考还未见有人论述。但是,对行政复议司法化的正当性研究,如同对行政复议司法化进行整体的透视、检查和诊治,对保证行政复议司法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探讨行政复议司法化正当性的理论基础及其内容,以期为行政复议司法化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本研究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章是行政复议司法化及正当性,通过对行政复议司法化、正当性的研究现状综述,明确行政复议司法化正当性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是行政复议司法化的程序正当性。程序正当性也属于法的正当性的范畴,人类对此进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通过对程序正当性理论的分析,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司法化的程序正当性的内容应包括:公众参与及其公开性、平等性、中立性。公众参与及其公开性是行政复议司法化程序正当的基础、平等性是行政复议司法化程序正当的关键、中立性是行政复议司法化程序正当的核心。 第三章是行政复议司法化的实质正当性,是本文的重点所在。实质正当性是行政复议司法化的价值。本章首先阐明保障公民的权利是行政复议司法化的目标。权利是法律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保障权利是法律最重要的功能。通过借鉴外国行政复议对权利的保护,突出了行政复议司法化对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其次,阐明行政复议司法化的社会正当性----利益平衡,公平的利益平衡是行政复议司法化正当性的另一个重要标准,本文在理清利益平衡概念的基础上对如何进行利益平衡才能达到公平的要求做一番�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