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
出 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5年第2期106-108,共3页
摘 要: 信访制度的形式悖论及其存废之争,使信访制度的变革正处于一个紧要关口。新宪政主义具有宪政主义的一般价值,而且相对于传统宪政主义更具有实用性,应该将信访制度置身于新宪政主义的大视野中,理顺信访思维,设计出符合新宪政主义精神的信访制度。
关 键 词: 新宪政主义 信访制度 司法制度 公民权利 中国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