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出 处: 《全国流通经济》 2020年第7期146-148,共3页
摘 要: 2019年房贷新政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利率重定价机制的调整,允许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开展基于购房者视角的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优选问题研究变得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一般意义上探讨固定利率住房贷款与浮动利率住房贷款的异同,指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固定利率住房贷款方式;然后具体分析本次房贷新政的利率重定价机制,指出按照一年、多年、合同期等不同周期进行利率重定价,实质上相当于按照浮动利率、混合利率和固定利率等不同方式申请住房贷款;最后结合LPR利率走势、贷款期限、房贷时点、银行产品等多种因素,对购房者理性确定利率重定价周期提出针对性建议。
领 域: [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