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出 处: 《现代哲学》 1988年第3期65-66,共2页
摘 要: 本文不打算一般地谈论逻辑范畴系统,旨在表达这样一种观点:逻辑范畴系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思维形式。人们一般并不忽视逻辑范畴系统的研究,但把它作为辩证逻辑独特的思维形式来考察,则是曾被忽视的。在一段时期里,一些逻辑工作者是以包含了辩证矛盾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作为了辩证逻辑自身的思维形式,认为这就可以跟排斥矛盾的、相互之间是并列关系的形式逻辑的抽象概念、判断和推理相区别。后来。
关 键 词: 基本形式 形式逻辑 辩证矛盾 形成逻辑 逻辑范畴体系 思维内容 逻辑思维形式 辩证思维 辩证逻辑 相区
领 域: [哲学宗教—世界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