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人文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出 处: 《天津社会科学》 2010年第4期15-23,共9页
摘 要: 社会重视的再分配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一样,是正义社会制度建构中的重要内容。社会重视就是个人相互之间以及社会对于个人的特殊成就的承认。这种承认形式从传统社会的社会赋予转变为相互承认。这种相互承认或者社会赋予除了受到个人成就和价值标准的影响之外,还受到群体斗争、国家调节以及公共领域的影响。社会群体通过区隔策略为表征社会重视的象征符号而相互竞争,政府则通过调节象征符号分配对社会重视进行再分配,而作为文化交流的公共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社会重视的公正分配。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