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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论社会、非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平等
On the equal opportunity of social and nonsocial education

作  者: ;

机构地区: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出  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8年第1期19-32,共14页

摘  要: 教育机会从其提供者的情形来看,可以分为两类: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与非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非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比较复杂,主要包括:天赋提供的教育机会、家庭提供的教育机会、运气提供的教育机会、个人努力提供的教育机会,等等。天赋、家庭、运气、个人努力等提供的教育机会,皆属私人权利,是教育机会享有者的个人权利。社会,主要通过政府提供的教育机会,则与天赋、家庭、运气、个人努力等提供的教育机会根本不同,它属于公共权利,是全社会人人均应享有的"人权和幸福"。 There are usually two types of educational suppliers, social and non- social. The non- social opportunities include the gifted, family- provided, luck- based ones, which are of private right, while the social opportunities refer to those supplied by 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which are of public right for everyone at equal footing.

关 键 词: 社会 非社会 教育机会 教育机会平等

领  域: [文化科学—教育学原理] [文化科学—教育学] [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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