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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惠州学院
出 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62-66,共5页
摘 要: "公民"是英文"citizen"的汉语对译词。在西方不同的历史阶段,"citizen"具有不同的内涵,其身份直到17、18世纪才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被赋予明确的近代色彩。18世纪中期,"citizen"一词最早被丁韪良翻译为"人民",其内涵与古汉语义相去甚远,不仅指平民、百姓,君主、官员也属"人民"之列。"人民"不仅是承当义务的主体,同时也拥有广泛的权利。丁韪良译定之"人民"为知识界普遍接受。此后,又出现了多个表达"citizen"含义的汉语词汇,其中以"国民"、"公民"较为常见,它们在康有为、梁启超等学者的著述中获得新的诠释和透彻阐述。"citizen"的引入及其传播、翻新,对于近代中国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对于厘清个人、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起了相当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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