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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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
出 处:
《武汉金融》
2020年第4期86-88,共3页
摘 要:
县域农商行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在促进"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县域农商行在发展中存在一系列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来解决。关于县域农商行的发展思路,中央有明确要求,即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和总体机构数量稳定,这也是优化金融供给结构的需要。本文在阐述保持县域农商行法人地位必要性的基础上,剖析县域农商行发展制约因素,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建议。
关 键 词:
农村金融
农商行
法人治理
改革
领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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