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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研究——以“民生安驰18号”为例

导  师: 李丽芳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近年来,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政策不断丰富,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发行规模不断上升,其中,企业应收账款作为众多基础资产中的一种,以其为支撑发行的ABS规模在所有基础资产中位于前列,被市场广为接受。但目前就资产证券化来说,存在增信主体和增信方式单一、政府参与度不高、分业监管带来的监管不便以及相关法律欠缺等问题,就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而言还面临其特有挑战:一是基础资产规模较小或企业资质较弱导致无法进行证券化,二是存在逆向定价、风险低估的问题,但目前学术领域对于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上述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充分,结合案例进行的相关研究更是有待于补充。本文选取“广发资管—民生银行安驰18号汇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民生安驰18号)作为案例进行研究,运用实证研究法和对比分析法,重点讨论了案例的发行动因、结构设计、风险和发行定价。案例首次使用多发起人资产证券化模式(其中引入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和仓储型循环结构,使得应收账款金额较小、企业资质较弱、原本无法发行ABS的企业能够发行ABS,发行主体进一步扩大。结构设计的创新对于帮助企业处置应收账款具有积极意义,但案例中依然存在基础资产分散度低、逆向定价、增信手段和主体单一以及法律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利用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原理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了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和不足之处,以及由后者所引发的风险;针对其中的定价问题,利用违约率模型和提前偿付模型将应收账款的违约风险和早偿风险考虑到定价中,再利用蒙特卡洛模拟计算出其在风险中性假设下的理论价值。文章在最后对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分别从基础资产、结构设计、破产隔离、信用增级和发行定价五个方面给出了相应建议,主要是提高基础资产质量和维持分散度、合理定价、政府在资产证券化中考虑承担更多的职能、完善法律法规和增信体系、协同监管等。更多还原

关 键 词: [1073844]应收账款 [3502746]资产证券化 定价 多发起人 仓储型循环结构

分 类 号: [F832.51;F275]

领  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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