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干股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

导  师: 徐松林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近年来伴随经济增速换挡、社会结构调整阵痛、法治新旧动能转换,新型受贿行为层见迭出、比比皆是。为有效适应反腐新态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剑指十种新型受贿犯罪行为,织密刑法“新天网”,构筑官员腐败“新堤坝”。其中对干股型受贿行为入罪的规定,封杀了国家工作人员试图将收受财物转化为合法股权的空间。但参看司法实践维度,《意见》第二条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细化的操作标准。鉴于此,笔者在本文中尝试明确干股受贿犯罪的概念、特征及犯罪构成,并从司法认定的难易程度将干股型受贿犯罪分为三大类,论述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受贿数额的认定范畴以及干股型受贿犯罪的界限划分。希望以受贿罪基础理论作文章之根基,以干股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作论文之主干,以干股受贿类型“七剑客”作撰写之分支,以干股型受贿犯罪在司法实用中的问题作论述之茂叶,期待帮助干股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结出繁茂的理论果实。

关 键 词: 干股型受贿 新型受贿 受贿数额 既遂未遂

领  域: []

相关作者

作者 谢雄伟
作者 谢雄伟
作者 喻红
作者 邓耿敏
作者 邓静文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广东警官学院

相关领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