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邓桂环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摘 要: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的日益突出,教育问题,福利问题,疾病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市场和政府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的不足,难以满足一部分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公益性捐赠作为对收入的第三次分配,对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在全民关注并呼吁慈善的今天,为了更好引导捐赠行为的发生,世界各国都用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进行激励。对于我国而言,公益性捐赠特别是股权公益性捐赠还处在起步阶段,形成一个公平,完善的公益性捐赠制度,能进一步激发公众对捐赠的热情。本文从完善股权公益性捐赠全过程的税收制度出发,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股权公益性捐赠的各方做界定,介绍股权公益性捐赠的特点,为后文案例的引出做铺垫。第二部分,将福耀玻璃股权公益性捐赠案作为案例,用案例的形式展现实务过程中股权捐赠各方的实际税负。同时将巴菲特捐赠案和福耀玻璃案例做对比,用数据展示处理各方税负,为下一部分指出我国政策的不足,打下实践的基础。第三部分,根据第二部分的处理方式的异同,提出我国股权公益性捐赠的缺陷,并结合其他慈善事业发达国家的财税政策对如何完善我国政策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