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马云驰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本论文通过系统整理哈耶克在其诸多著作中,特别是《法律、立法与自由》(共三卷),对法律实证主义法律思想的批判,来展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批判的较为完整的理论思路。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呈现哈耶克独特的理论视角,让人们重新审视人的理性,重新认识支配人之行为的法律规则,同时让正义重拾对法律评判的原有功能。本论文主要从认识论、法律观和法律与道德关系三方面阐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思想的批判。第一章:主要论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认识论上的批判。本章首先介绍法律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观念;接着,阐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科学主义观念的批判;最后介绍哈耶克的认识论。第二章:主要论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法律观的批判。本章首介绍主要法律实证主义代表人物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凯尔森的法律规范理论和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接着,阐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法律观的批判;再接着,介绍哈耶克的法律观;最后阐述公法渗透私法的趋势。第三章:主要论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法律与道德分离论的批判。本章首先介绍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与道德分离论;接着,阐述哈耶克对法律实证主义法律与道德分离论的批判;最后,介绍哈耶克的否定性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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