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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微媒体”侵权研究——以2010年以来的微博、微信侵权案件为样本

导  师: 林爱珺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进步,大众传媒也得到了发展。无论是在日常的沟通交流,还是参政议政,传媒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促进信息的传播,强化公众知情权以及实现社会监督上,大众传媒功不可没。但是由于法制的缺失,以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运营商社会责任心不强,媒体侵犯人格权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何在保障公众言论自由的同时又防止侵犯他人人格权,是创造健康文明法治的网络传播环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没有传媒侵权法律制度,对媒体侵权的处理比较困难,在媒体侵权的过程中,有不少问题很难得到满意的解决。正因为如此,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探讨中国传播媒体的侵权纠纷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以微博、微信中的侵权案例为研究对象,对2010年以来的微博、微信侵权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微博、微信侵权案例中存在着侵权主体范围扩大、辨识难度增强,侵权方式多样复杂、举证难度增强,有更直接的指向性,侵权后果影响更广等特点。本论文最后探讨了学术界争议不一的“媒体侵权”概念,认为使用“传播侵权”概念更具有科学性,同时也对侵权案件中侵权主体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进行了讨论,认为对于一般侵权主体适用过错原则,对于网络服务商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梳理了国内学者的相关文献,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传播媒体侵权的研究框架、研究对象、研究局限性和统计数据以及结论做了说明。第三章分析了2010年到2017年间微博、微信等侵权案例的表现形式及问题。第四章探讨了如何从制度上限制传播媒体的侵权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更多还原

关 键 词: 新闻/媒体侵权 微博 微信 [6285616]归责原则

分 类 号: [D923;G206]

领  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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