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旭东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以法律的形式为一项具体的事业制定国家体制,在我国立法上极为罕见,由此可见缉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缉私体制确立并运行至今已经18年,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已经发生重大变迁,缉私工作形势有了新的发展,且当前我国海上及边境执法力量的机构改革正在有力进行中,也必将对缉私体制的运行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缉私体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较全面的评价,为进一步完善缉私体制提供理论上的准备。本文围绕我国缉私制度在落实过程中相关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挖掘其存在的原因,结合问题与原因对完善缉私工作制度设计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共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我国现行缉私体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从我国缉私体制沿革研究为起点,结合当前缉私工作形势和执法实践,研究论述现行缉私体制形成的背景原因,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缉私体制在当前缉私形势下所体现出来的存在问题与挑战;第二部分主要分析论述我国现行缉私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从体制顶层设计自带的“先天不足”,到体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制约,再到执法实践中面临的直接问题等不同层面,分析缉私体制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论述进一步完善我国缉私体制的思考,分别从缉私立法、执法配套、社会参与和监督等角度,试图就进一步完修复缉私体制存问题、完善缉私体制下具体执法依据提升执法效果、有效构建多主体参与和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局面等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
关 键 词: 海关法 缉私体制 联合缉私 统一处理 综合治理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