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幸红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摘 要: 在我国,公益诉讼也是近十几年来才被学者深入研究,但仅仅是存在学术界的研究和呼吁,个别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诉讼也仅仅是个案形式存在,而以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的公益诉讼却少之又少,立法一度是空白。检察机关具备公益诉权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构建检察机关公益诉权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要进一步彰显。笔者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结合民诉法、行政法理论与其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特征,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公益诉权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本文的引言部分,主要是结合目前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实例,来导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方向,突出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正文第一部分主要论述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理论,包括论述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内涵、依据、分类、模式特点、价值、法律定位等的相关理论研究。第二部分先通过概述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现状,并结合目前我省案例,通过案例来分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成果及面临的现实程序问题,并就相关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第三部分是论述国外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特点,并总结出对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程序设置的启示。第四部分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着重研究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程序构建,借鉴国外的公益诉讼经验,从完善起诉主体资格、起诉范围、管辖权限、取证权力、起诉职责权限、举证责任及法律后果等方面研究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程序现实问题。旨在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
关 键 词: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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