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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山水SCP001”债券违约案例分析

导  师: 王仁曾; 李川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自2014年3月“11超日债”发生违约之后,中国债券市场债券违约事件频发,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计109只债券发生违约。2015年11月12日,“15山水SCP001”债券宣布无法偿付到期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成为我国首例违约的超短期融资券。截止2016年11月4日,“15山水SCP001”债券尚未偿还本金以及违约金。不同的债券有其特殊性,引发债券违约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山东山水集团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外资企业,公司发生股权之争前,行业地位较高,财务状况良好。“15山水SCP001”债券违约案例中,山东山水集团的张才奎利用实际控制人和经营者双重身份以不合理的价格收购职工持有的股份,引发公司的股权之争,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财务状况恶化,最终导致“15山水SCP001”债券违约,本质上属于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问题。我国有很多企业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私有企业,私有企业早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和山东山水集团一样,改制过程中,企业股权设置不合理,形成“经理人控制”局面,小股东权益难以保障,引发诸多经济问题,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15山水SCP001”债券违约案例,对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私有企业的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权益问题提出建议,完善小股东权益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出包括扩大股东表决权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制度和强化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等建议。同时,山东山水集团是双边发债发行人,通过分析“15山水SCP001”债券违约案例,总结境外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优点,提出包括设立债券强制性提前偿付的保护措施,完善的违约破产制度、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引入信用违约互换等建议,完善中国债券市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长期健康

关 键 词: 山水 债券违约 小股东权益 信用风险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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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一帆
作者 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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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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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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