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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自由视角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制研究

导  师: 万小丽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知识产权制度实质上是对特定知识信息加以产权化的保护,使得原本自由流动的信息得到制度上的保护,由此形成的一种信息利益配置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出现了不合理的持续扩张,引起了知识产权与信息自由两种权利间的冲突。因此,怎样平衡信息产权人与信息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如何保障产权人的正当权利时不阻碍公众信息自由权的行使,已经成为当前信息社会中的重要法律问题,也是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中不可回避的价值要求。本文认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是解决知识产权与信息自由两种权利冲突的最好路径,同时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公共利益宗旨的实现,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实现公众的信息福利需求,保障信息自由权利的行使,故对该机制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首先,本文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本质与特征出发,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为本文提供理论研究基点。从信息与信息自由概念入手,认为信息是知识的组成部分,是知识发展的结果,信息自由是指人们获取、认知和表达信息的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应该服从信息自由的价值。本文还对知识产权与信息自由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厘清了两者的关系,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本质上是信息,知识产权和信息自由两种权利本质上是不冲突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信息自由具有促进作用,两者形成了一种均衡的状态。但是当知识产权出现不当扩张,权利范围超过均衡状态,便会对信息自由产生限制,引起两种权力之间的冲突。为此,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作为信息公共获取的重要机制,能够着力于信息自由与知识产权之间冲突的化解,使公众的信息福利得到实现,保障信息自由,并符合知识产权制度公共利益的宗旨。其次,本文结合当前知

关 键 词: 信息自由 知识产权 信息利益 公共服务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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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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