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梁瑞清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作为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广告特指一种由广告商付出某种代价的,通过传播媒介将特定信息传达给目标受众,以达到改变或强化人们观念和行为的信息传播活动。在这一传播过程中,广告语言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它是实现广告目的的重要手段。同时作为一种实用文体,拥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一则广告语能否帮助广告商成功传达含义,能否促成广告商与受众间的沟通,其中的关键在于广告语的真正含义能否被消费者准确理解并充分解读,而这恰恰是语用学的研究内容。在语用学方面,分析广告语言会话含意的研究大多以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为基础,以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为依据,试图解释广告语如何遵守和违背该原则的现象及规律。但是以新格赖斯视角分析消费者对广告语会话含意认知的系统研究至今为数不多。本文从广告教材,报刊杂志,互联网以及其他材料中选取合适的研究对象,以莱文森(1987b)三原则即数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别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分析广告语言的会话含意以及消费者对广告语产生的数量含意,信息含意和方式含意的认知程度。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就数量含意而言,广告语中使用级差词项的弱势表达可以收到既经济又高效的效果,从而达到特殊的商业目的,相反不合理使用级差词项的强势表达,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并易招致顾客投诉。其次,消费者能够借助常规关系理解广告语言中蕴含的信息含意。最后,作为一种特殊的会话含意,广告语中的方式含意常常通过利用双式词,外来词,新造词和图案以及结构上的重复等标记性表达表现出来。关于消费者对广告语认知的调查显示,1)大多数消费者能够意识到广告语言中具有级差含意的表达,但这一认知在不同的学历背景间呈现出显著的
关 键 词: 新格赖斯理论 广告语言 数量含意 信息含意 方式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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