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颖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微信朋友圈代购是一种新型的网络购物方式,合同的双方表现为基于好友互信的基础,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达成交易,交易情形复杂多变。它与传统网络购物存在诸多不同,通常具有即时性、随意性、隐秘性等特点,我国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调整。随着微信的普及和发展,朋友圈代购中发生侵害买受人权益的纠纷越来越多,由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其人身财产安全、知悉商品信息及退货等的需求均无法得到保障。针对这些现状,首先,需要明确买受人与代购人之间代购合同的法律性质。排除熟人之间帮忙性质的代购行为和企业在微信平台的营销行为,代购合同符合买卖合同的定义。其次,通过借鉴传统网络购物方式中保护消费者的措施工具,撤回权无疑是一种适合的、较好的解决方案。撤回权是一项法定权利,非由代购人随意给予的。本文通过朋友圈代购合同撤回权适用性问题的提出,分析朋友圈代购合同的基本理论以及撤回权在其中的适用基础,然后从法经济学分析的角度,探讨撤回权制度在朋友圈代购活动中的应用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那些效用,最后,在此基础上梳理撤回权在朋友圈代购合同中行使困难的原因,联系实际,对我国朋友圈代购合同撤回权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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