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周娅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近年来,“东突”恐怖主义犯罪在我国滋生和蔓延,对社会的和平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何通过刑法有效惩治此类犯罪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在《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之前,与国外反恐刑事立法相比,我国刑法分则中对涉及恐怖主义行为的罪名和法定刑的设置上存在疏漏,内容不够完善,恐怖主义犯罪的法网不够严密。《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严密了刑事法网,并完善了恐怖主义犯罪的罪名体系和刑罚配置。它不仅实现了与国外反恐刑事立法的衔接,也充分体现我国从严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精神,为我国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增添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支撑。其中,刑法严密法网的方式正是采用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前置化规制,这是应对恐怖主义危险和保护超个人法益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此立法现象分析解读,追溯和剖析其正当性,结合“东突”实际,有利于理解前置化规制的理论基础、立法价值、现实意义。同时,本文还通过对极端主义内涵界定、煽动型恐怖主义犯罪、持有型恐怖主义犯罪适用进行探讨辨析,并结合相关案例,提出个人的法律见解,以期为司法实践在对该类犯罪定性时提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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