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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爆炸事件官方话语修辞研究

导  师: 曾毅平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天津港“8·12”爆炸事件是一起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本文立足于“大修辞观”,在修辞学、传播学等相关理论基础上,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国家机构领导人、天津市各级政府官员、官方媒体及新闻发布会发言人为四大修辞主体,通过研究其爆发期、持续期、稳定期、平复期的官方话语行为,构建突发灾难性事故语境下的官方修辞行为及其话语修辞模式。天津港事件官方修辞行为总体上遵循话语权准则、第一时间准则、内容客观准则、公开透明性准则、受众需要准则、情感准则等构成性准则。其基本的话语修辞模式为:事件性质+影响(灾情)+态度+措施+进展+问责(反思)。不同修辞主体采取不同的修辞策略:国家机构领导人话语修辞属于国家形象修辞,具有特殊的修辞角色与修辞身份。从修辞功能角度采取表态性、调节性及陈述性三种话语行为策略;天津各级政府官员话语以化解危机为目的,采用正面回应、转移、澄清、道歉、降低外界攻击五种形象修复策略;官方媒体采用引导性策略,通过不同阶段话题的筛选引导公众舆论,呈现客观告知、理性劝慰、温暖感人、悲痛伤感等四种话语基调;新闻发布会采取“开始—主体—结束”的话语结构形式。记者提问环节采用直接拒绝回答、延迟作答、道歉、声明已回答四种明示闪避及不完整回答、表明政府态度、回避问题三种暗示闪避策略。同时从微观话语手段,分析其关键词、词类、句法、语篇、辞格等特征。从修辞效果上看,交际契合度属于基本达到目的,交际力度契合度偏中,交际反响度属于中度反响,总体修辞效果一般,其构成性与策略性规则均有待改进与加强。更多还原

关 键 词: 天津港爆炸事件 官方 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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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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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暨南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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