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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完善

导  师: 高轩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采用的是强制的劳教禁毒方法,通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发展为当下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这种新的戒毒模式在具有自身特征的同时,也存在着过去戒毒方式的弊端,造成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无法满足新的戒毒形势要求。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作为一种对吸毒者的挽救而实行的强制性戒毒治疗措施,主要是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摆脱痛苦,通过对吸毒者的救治,达到保障社会安全的目的。但纵观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实施现状,我们发现,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仅仅针对吸毒者的行政处罚,主要通过惩罚手段来产生威慑作用。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在运行中,由公安机关行使完全决定权,并分两阶段进行戒毒工作,同时各部门工作机制的相互影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制度的发展。在立法方面,不论是《禁毒法》还是《戒毒条例》都没有具体的操作规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也不健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加上各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矛盾等原因,滋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戒毒警察身份认定模糊、吸毒成瘾认定不规范、司法救济程序缺位、部门交接制度不规范、相关监督机制不健全、诊断评估体系不完善等,都给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障碍。就现代社会管理理念而言,法律是一切行为的根本所在,对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相关立法进行完善,保障戒毒人员的人权,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审查机制,并建立科学公正的诊断评估体系,是目前强制隔离戒毒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关 键 词: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 人权保障 行政管理 完善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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