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陈少凌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是市场重点关注的焦点之一,尤其是上市公司。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在各种利益的针锋相对之下被扭曲。企业进行财务信息操纵甚至是造假的目的除了IPO之外还有很多,达成股权激励条件就是其中之一。目前,我国A股市场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越来越多,股权激励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诱公司高管进行财务操纵,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督约束作用,是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 因此,在本文的分析中,以2005年-2015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真实盈余管理度量公司的财务操纵水平为基础进行分析,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以是否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分组并验证其盈余管理程度是否存在差异,同时,本文还设置了股权激励强度变量和股权激励模式变量,以分析股权激励方案中的激励标的、激励强度与盈余管理程度和方向之间的关系。回归结果表明,在我国A股上市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能够降低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的水平,同时采用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标的也能更好防止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