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玉云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摘 要: 社会组织是新兴组织,其党建工作仍是处于探索阶段的新领域,而做好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逻辑前提,就是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职责定位进行规范性界说。现行党章增写了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职责的规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根据现行党章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职责可归纳为:(1)政治导向职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领导整合职责:“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3)教育管理职责:“教育管理党员”以保持党员先进性;(4)引领服务职责:“引领服务群众”以诠释组织力;(5)推动发展职责:“推动事业发展”以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上述五项职责互相连接而又各有侧重:政治导向职责是指引方向的导向仪;领导整合职责是共建共享的聚能环;教育管理职责是永葆先进的动力源;引领服务职责是凝心聚力的吸铁石;推动发展职责是提质增效的助推器。这五项职责又体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功能性与实效性的统一、确定性与动态性的统一的特点。社会组织党组织所处的组织环境、职责的设定、党组织的组织力、社会组织的态度和反应都是影响职责实现的因素。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实现职责和发挥作用,一是要站在“党的全面领导”高度做好顶层设计,二是要贴近社会组织细化党组织职责实施机制,三是要实现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和谐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