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范利平;赵虎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目前,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日渐加重,传统养老模式面临巨大的挑战,难以为继。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作为在我国一种新近兴起,在外国已有成熟经验的养老方式,对于我国缓解养老压力,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以房养老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直未能得到推广,其中包括文化、法律、技术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从我国国情分析,对我国实行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基础作出阐述。同时,从现行法律、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四个方面分析我国实行反向抵押存在的阻碍和困难,并提出一些解决建议。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推广的基础进行阐述。阐述其概念,分析其基本特征,法律性质、法律基础、在我国推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理清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为下文分析我国构建反向抵押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论述我国构建反向抵押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该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差异问题如与现行物权法的差异、与流质抵押的冲突;在推广层面,金融机构对此业务不积极,缺乏公信力;在制度设计中的问题如抵押物范围的界定问题、不动产评估困难、合同的规定不明确等。第三部分在前文的基础上,立足本国国情,为构建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提出建议措施。首先在现行的条件下,完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立法,明确其主体、客体、权利义务等内容。同时,应注重配套制度的完善,如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不动产评估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