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彭真军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摘 要: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参与其所在的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方式。但实际上,我国大部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名存实亡或无疾而终。因此,研究如何完善我国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有利于在立法上找到矛盾点,从而制定出相关法律法规,创建和谐社会。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业主委员会制度问题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而通过借鉴国内外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立法经验,从而提出我国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对策。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及我国的立法现状。首先,通过介绍业主委员会的概念和特征、与社区相关组织的关系、业主委员会制度的理论基础及价值。进而介绍业主委员会制度产生及发展概况、主要立法状况及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我国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首先,分析我国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体制不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不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不完善。接着将存在问题的原因归纳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小区居民缺乏公共权益保护意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缺乏相应的利益保障。第三部分,通过研究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进而从中得出完善我国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所值得借鉴的地方。第四部分是我国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对策。首先主要从指导思想、立法体系、基本原则及完善与相关组织的关系等宏观上去考虑。最后,得出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措施为:明确小区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强化政府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作用;实现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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