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蔡晓珊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摘 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对实现社会公平起着先导性和基础性的作用。社会公平必然要求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但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制结构等因素影响,致使城乡基础教育之间的财力、人力、物力差距较大,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仍呈现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状态。2010年10月,惠州市成为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试点市;2012年4月,广东省政府确定惠州市为全省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的首个试点城市;2014年惠州市7个县(区)全部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在政府积极推动基础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政策背景下,本文选取试点城市即惠州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衡量基础教育均等化的评估指标体系,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和泰尔指数法对其城乡基础教育相关指标数据进行计算、对比分析,发现惠州市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已达到“底线均等”水平,但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办学条件等方面其城乡之间仍存在较为明显的非均等化。对此,本文结合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分析原因,并借鉴国内外促进基础教育均等化的经验,从财力投入、资源配资、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改善建议,以期促进惠州市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发展,为广东省乃至国家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提供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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