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吴克昌;马曙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进一步简政策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通过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提出的要求。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一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变革,也体现了向“宽进严管”的方向转变,在尽力摆脱“严把市场准入关”这种本来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准则。但随着改革的推进,“宽进”放开了严格登记的限制,而后续的“严管”制度还没有跟上,一定程度助长了商事虚假登记的出现,主要存在以假身份证、假房产证、假签名、假经营等虚假手段进行商事虚假登记,严重影响了机关政府的公信力和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果,也对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从商事登记审查形式出发,以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历年所收取到的商事虚假登记真实案件为例子,分析其产生原因为商事制度改革不够彻底、信用缺失、责任追究机制失灵。并基于这三个分析原因,提出明确登记机关形式审查及其范围规范审查标准、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法律追究机制等防范对策,以规范阻止商事虚假登记的情况继续出现。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