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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网站加框链接侵害著作权的刑法规制研究

导  师: 胡学相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基于网络链接技术应用的普遍性,视频网络加框链接侵犯著作权引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文章以国内一个加框链接影视作品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例为切入点,引出研究的问题,加框链接的著作权属性问题与恶意链接行为的刑法定性问题。加框链接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饱有争议,加框链接行为性质的判定会影响到对加框链接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权方式的界定。文章说明加框链接的概念和侵权行为模式,从加框链接侵犯著作权之刑事典型案例引发的争议入手,依据不同的认定标准,分析加框链接的法律属性存在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与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差异,提出应当适用“服务器标准”,加框链接在法律定性层面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行为,加框链接侵害著作权在本质上属于直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行为。因违法设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足以上升到刑事处罚的程度而应当纳入刑法规制范围,立足于刑法理论架构中的正犯论和共犯论,剖析运用单独入罪模式与共同犯罪模式规制加框链接行为所面临的困境,文章借助《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模式,以帮助行为正犯化这一刑事责任模式为分析视角,论证加框链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继而从应然性层面阐释加框链接行为成立侵犯著作权罪的片面共同正犯抑或片面帮助犯,从而对刑法如何规制视频网站加框链接侵害著作权的行为作了系统性的论证。

关 键 词: 加框链接 侵犯著作权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片面共同正犯 片面帮助犯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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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洋
作者 王燕玲
作者 姚震
作者 程应需
作者 杨振洪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机构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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