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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禁摩限电”的政策价值分析

导  师: 马卫红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深圳市于2003年正式“禁摩”,2012年正式“限电”,“禁摩限电”工作成为深圳市政府的常规性工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2016年3月公布了更为严厉的新“禁摩限电”实施细则,然而,此次政策引来了铺天盖地的网民议论和媒体负面报道,深圳市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遭到严重质疑。“政策如何才能让社会公众满意”,是政府运用公共政策实施社会管理首先要思考的问题。深圳市2016年的“禁摩限电”政策实践所引发的广泛社会质疑和巨大政策执行阻力,无疑为政府的政策行为敲响了警钟。深入分析这一政策的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学界现有对于深圳市“禁摩限电”政策的研究,主要研究该政策在政策具体内容、政策制定和执行方式以及政策影响方面的不合理性,鲜有从政策价值角度深入分析该政策出现困境的原因。本文将政策价值作为研究深圳市2016年“禁摩限电”政策经验的视角和工具,以公众对政策的价值诉求为参照,审视深圳市“禁摩限电”政策中政府的政策价值选择,以深层讨论为什么公众会对政策不满意。本文认为,深圳市政府在2016年“禁摩限电”的政策价值选择,存在与公众关于该政策的价值诉求的偏离,具体而言,在这一政策过程中,政府以法治行政为行动纲领,以改善城市公共交通为集中目标,追求法治氛围、公共交通安全和城市全局改进;公众则以政策的个体利益效应为根本关注点,以政策的社会公平效应为集中敏感点,关注个体微观出行条件便利性,关注政府的社会综合服务能力以及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对于两大主体在政策价值方面出现差异化倾向的原因方面,本文尝试从三对矛盾提供初步解释:公共利益一致性与个体利益多元性、政府部门职能专门性与政策影响领域多重性、政策资源有限性与公共问题复杂性。

关 键 词: 禁摩限电 政策价值 公共政策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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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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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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