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翟振明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本文围绕“惩罚的充分必要理由”展开论述。首先从论证犯错不是惩罚的充分必要理由开始话题,接着在伦理学说中,以报应主义和后果主义为蓝本说明惩罚理论中出现的两个主要的充分必要理由。其次,在厘清报应主义和后果主义各自认识惩罚的实质性内涵的过程中,文章说明了两派学者之间的互相批评很多较没说服力。但是,作者从更深的内涵,即自由意志对行为的影响,说明后果主义无法回避非理性。因此,文章最后摒弃后果主义惩罚学说,在报应主义的基础上,引入同意原则来增强惩罚理论的说服力。
关 键 词: 惩罚 犯错 报应主义 后果主义 同意原则 非理性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