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警察权责

导  师: 林伟强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人民群众的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随之也暴露出许多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比如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利益冲突引发的呈爆发式增长的群体性事件。据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所载,从2000年至2013年这14年间发生的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871起,光是官民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有387起,2010年、2011年、2012年这三年更是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高发期,其中维权类群体性事件占55%,劳资纠纷类群体性事件占36.5%,各个省份中,广东以占全国总数30.7%的比例居首,著名的乌坎事件、陆丰事件都发生于广东,事件的地域性、组织化倾向和反复性较为明显。2015年是我国深化转型的关键年,国际与国内形势空前复杂,再加上互联网等新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所诱发的群体性事件更是层出不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加之网络助燃、舆论误导,给处在社会矛盾处置第一线的公安机关带来了更多新的难题。本文通过探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自身特点和影响,探讨警察在突发性群体事件中的处置方式、法律适用以及法律权责,并以此总结经验,提供学习、借鉴的资源和理论指导,从而不断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对策来化解矛盾,缓和冲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 键 词: 突发性 群体事件 处置 警察权责

领  域: []

相关作者

作者 吕骅
作者 王双印
作者 李姗
作者 张宝根
作者 吴桂纯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广东警官学院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广东警官学院治安系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暨南大学

相关领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