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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我国人体器官无偿捐献原则及其实现之再审视

导  师: 周卫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人体器官移植作为一项伟大的现代医学治疗手段,不仅有利于延续患者生命,更可能提高器官衰竭患者的生活质量。器官捐献者为挽救他人生命无偿捐献器官的博爱精神是无私奉献的红十字原则的体现。但随着器官移植事业的蓬勃发展,器官资源短缺问题随之凸显,许多器官衰竭患者在等待移植器官过程中痛苦离去,器官资源匮乏成为制约世界各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瓶颈。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发展上世纪60年代,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首部关于器官移植的立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确立了我国器官移植无偿捐献模式。由于法律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完善,立法时间较长等因素,该法律尚不足以满足目前我国器官移植之需求,也无法有效解决器官供需矛盾之困境。实践中许多器官衰竭患者由于没有合适可供移植的器官而被迫等待死亡,器官移植模式改革是我国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我国而言,导致人体器官资源短缺的原因主要有:传统伦理观念的束缚、无偿捐献原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质不公平、相关立法以及监管的缺位、器官捐献适当补偿机制的不健全等等。无偿捐献原则的实现方式过于单一也是不可忽略的影响因素之一。重新审视我国器官移植捐献原则的确认和实现,需要重新审视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模式。目前世界各国器官获取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其一,无偿捐献模式。无偿捐献模式已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无偿模式在各国实践中又可细分为绝对无偿捐献模式和相对无偿捐献模式(也称为适当补偿模式)。1、绝对无偿捐献模式。绝对无偿捐献是器官捐献者以挽救他人生命为本意,自愿无偿捐献器官而不存在任何金钱给付。2、适当补偿模式。适当补偿模式是由医疗机构或者个人通过非对价的补偿方式获得捐献者器官用以器官移植。区别于�

关 键 词: 人体器官移植 无偿捐献 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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