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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和内容研究

导  师: 王荣珍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由人防工程改建而成,有别于普通地下车位,其具有公私物品双重属性以及平时停车和战时防空双重功能。随着该类车位的不断开发利用,一系列纠纷也随之产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目前,学界对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上,对所有权的内容及限制缺乏应有关注。因此,本文在讨论所有权归属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住宅小区人防车位所有权的内容及在平时利用过程中应受到的限制,以更好兼顾其公私物品双重属性。首先,本文对住宅小区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属和内容的现行立法与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在对现行立法进行检讨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属和内容在司法实务中的困境以及学界中的理论争议,并剖析了造成上述困境和争议的法律成因。其次,住宅小区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明是产生争议纠纷的根本原因,因此,本文对其所有权的应然归属进行了分析。目前,学界中关于其所有权的归属存在观点分歧,本文认为将开发商认定为所有权人较为合适。理由在于,开发商是真正投资人,国家及小区业主并未进行投资;人防车位是国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属于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人防车位符合专有部分的构成要件,不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所有不影响战时防空功能的发挥。此外,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相较而言,在日常停车功能上并无区别,其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基本权能。但是,由于其具备战时防空的特殊效能,为了平衡公私利益,本文认为立法在明确所有权归属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对所有权作出合理限制,包括:权利人在平时使用时,应当以“保持良好的平时使用状态”为标准,出资承担相应维护管理责任;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审查转让合同相应的告知条款,并在登�

关 键 词: 住宅小区 人防车位 所有权 归属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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