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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深度链接的著作权问题研究

导  师: 朱谢群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摘  要: 深度链接技术改变了传统链接对作品的呈现方式,用户无需跳转至原网站即可欣赏、下载所需内容,而作品正版化的趋势使得被链网站无法通过间接侵权追究设链者的侵权责任。于是乎,设置深度链接的行为是否构成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问题引发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讨论。第一章首先从技术层面说明深度链接的性质,考察深度链接所引发的著作权争议背景,然后介绍了两个相似的案件中不同法官在审理深度链接案件时的不同裁判理由和结果,并对深度链接是否构成直接侵犯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持不同意见学者的观点以及理由进行了阐述,进而归纳出争议的焦点为,对深度链接的理解和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解读存在差异。第二章在明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应适用绝对权保护规则这一前提后,分别采用历史解释、比较法解释、文义解释的方法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详细解读,然后对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直接侵权问题已有的“用户感知标准”、“实质呈现标准”、“实质替代标准”、“服务器标准”、“法律标准”这些裁判标准进行说明与分析,进而阐明审理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适用“服务器标准”的正确性。第三章通过结合第一章对深度链接的理解,以及第二章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解读,得出深度链接不构成直接侵犯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结论,并且从权利界限、技术发展、作品传播和市场竞争秩序这几个方面,论述了假设认定深度链接直接侵犯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第四章系为了解决互联网环境下深度链接技术所带来的著作权利益纠纷,在我国著作权法框架内寻找其他规制深度链接的途径所进行的尝试,分别尝试以我国著作权法已有的技术保护措施、广播权、机械表演权来规制深度

关 键 词: 深度链接 提供 信息网络传播权 直接侵权 服务器标准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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