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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告语言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导  师: 杨解君;王天鸿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企业越来越注重提高自身产品和品牌的知名度,他们采用广告这种特殊的包装方式来宣传自己的企业,推销自己的商品。在广告中,广告语言作为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载广告信息的基本媒介。它起到传递信息,美化商品,树立形象的重要作用,因此,广告语言是塑造商品企业形象的使者,也是联系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但是,近年来,广告语言使用混乱的现象日益严重,极大地妨碍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推广工作,不断引起各类广告纠纷,在未成年人中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强烈不满,各级人大、政协不断提出议案,希望加强广告语言使用的监督管理。2015年虽然修订了广告法,但仍未提及对广告语言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缺漏是显而易见的。而国内对于广告语言研究的著作和论文成果,大多数集中在广告语言的基础性研究,对于从法律角度出发,研究广告语言规范化的成果较少,不利于广告语言的法律规制。所以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研究广告语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在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了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意义与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广告语言的定义,并分析了其功能。第三部分对我国广告语言的现状进行总结,其中不良现状主要包括不合语法,繁体字、错别字使用现象严重,成语仿词的过度使用,语言夸大虚假含欺骗性,语言低俗、格调低下等现象,并说明了由此产生的消极影响,分析了其成因。第四部分梳理了我国现行与广告语言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当前广告语言法律规范体系作了简要评述。对我国当前广告语言法律规制中存在的主要缺陷进行归纳总结。第五部分在前面的基础上,分别从立法、审查监管、法律责任三方面对我国广

关 键 词: 广告语言 法律规制 规范化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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