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陈小安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摘 要: 2008年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取消内外资企业的差别待遇后,非居民企业成为我国税务机关重点的监管对象。随着经济全球化,跨国企业全球一体化经营模式的日益增加,非居民企业在华投资与经营活动日趋频繁,股权交易活动也越来越激烈。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针对非居民企业制定或修改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其税收问题税务机关和非居民企业本身都尤为关注,也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问题。在关注非居民企业给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挑战同时,对其自身涉税风险也不容忽视。本文站在非居民企业的角度,以间接股权转让活动为切入点,着重分析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交易可能会遇到涉税风险,在分析CIM基金公司补税案的基础上结合《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7号公告)来具体分析非居民企业在间接股权转让交易中的税收风险,尤其是“合理商业目的”的判定风险,最后提出行之有效的政策建议。全文第一章主要是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其次阐述了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的相关概念,对相关定义、类型与流程以及其特点进行分析,并对所得税风险的定义与来源做了详细的说明。再次,结合7号公告和税收协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对我国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现行政策可能存在的所得税风险进行归纳,从国内所得税制存在的所得税风险、国际税收协调方面存在的所得税风险两个方面进行叙述。然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案例,以CIM基金公司补税案为例,阐述通过设立中间控股公司来进行间接股权转让交易可能会涉及到的税收风险。最后,对非居民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提出若干建议,主要从合理构建境外企业股权架构、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规避未履行扣缴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