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陈建国;甄伟钢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近年来,通过直接发行债券来进行融资已经成为众多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和渠道。在债券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通过发行债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定资金己经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在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微观层面企业现金流恶化,信用风险不断暴露。东北特钢是北方最大的特钢公司,总部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国资委为东北特钢的实际控制人。截至去年6月末,辽宁省国资委共持有东北特钢68.81%的股份,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黑龙江省国资委则分别拥有其16.67%和14.52%的股份。自2016年3月以来,东北特钢接连发生债务违约。截止到2017年3月底,东北特钢连续发生10次违约,共发生总计71.7亿元的债务违约,东北特钢被冠以“违约王”的称号。本文通过对东北特钢违约过程进行详细阐述,拓展分析了违约之后的处理过程以及可能的处置结果,并形成了一定的案例启示。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够厘清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中存在的隐性“刚性兑付”规则的影响,并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债券市场整体风险意识、完善债券市场制度体系提供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