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红波;欧名宇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历经曲折发展,逐步建立起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征缴社会保险费模式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我国居民的生活,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能力与生产力水平亟待提高,而当前我国正处在逐步转变经济体制的阶段,在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逐渐下降的背景下,社会保险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下,无论是社保全责征收、地税代征还是地税全责征收,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优化现有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尽可能的征缴到更多的社会保险资金以解决目前收支不平衡的困境。针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笔者运用对比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分析了我国现存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的现状,发现我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存在着征缴主体不统一、行政成本高、各地区征缴水平不一致、各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法律约束性不强等问题。通过借鉴国外社会保险资金征缴的方式、经验,笔者从完善法制建设、完善信息化服务建设、完善监督管理管理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费”改“税”四个方面提出了优化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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