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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论《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完善

导  师: 刘晓蔚;万选才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对家庭暴力持零容忍的态度,国际上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写入法律的国家(地区)也越来越多,其中以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在针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采用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事件中的受害人提供救济,并对施暴者进行惩治。随着我国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进行,我国在2015年12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伴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在该法中得到确立,此举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带来了福音,使其不再忍气吞声,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目的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这一年多时间里,“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基于此,对人身安全保护令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本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说明文章的研究情况,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历史和价值;第三部分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介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包括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第五部分提出完善建议;第六部分为结语,对本文进行总结性陈述。我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能被法律正式规定下来,并独立成章,本身就是一个创新。人身安全保护令虽然正式被确立在法律中,但是如何去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确保保护令的有效履行,仍然是个紧迫的课题,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完善势在必行,这也正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关 键 词: 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主体 执行主体 审查标准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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