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文静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2016年《慈善法》(2016)出台,宗教慈善组织面临众多专业化问题。本文试图从宗教慈善组织的政府财务监管入手,从财务监督机关、组织的登记准入、日常财务运营、年检、评估、后续处置等几个规定方面,全面考察我国政府的宗教慈善组织财务监管现况。从而发现存在的监管机构专业性不够、监管规定难以落实、后续处置无规范效果等问题,并试图分析出原因,通过借鉴香港成功实践经验,提出需要转化政府着力点,引入公益市场机制,完善财政福利制度,加强监管单位的专业性、量化评估标准、完善组织财务信息透明化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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