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季春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乔治·奥威尔(1903-1950)的《一九八四》是世界文坛最著名的反乌托邦、反极权的政治讽喻小说之一。小说描写的是对极权主义恶性发展的预言——人性被压迫,自由被掠夺,思想被钳制,生活极度贫乏、单调,人性已堕落到不分是非善恶的程度。奥威尔的写作风格极具特色,且善于政治讽喻。讽喻小说讲故事的方式无疑是与其他小说不同的,用词、修辞、句式等等都有自己的特色,这些都可以称之为风格。风格一直都是文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而风格可译性则让翻译界争论已久。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引入标记理论来研究,为风格可译性提供一个新视角。《一九八四》具备讽喻小说的特征,包括造词、象征手法、讽刺手法等等,因此该小说属于标记文本。笔者采用并简化了侯国金教授提出的“语用标记等效原则”,从词汇、句法以及修辞层面对《一九八四》的讽喻体风格的主要特征及其产生的美学效果进行了分析,旨在为讽喻小说翻译提供新思路和策略。论文主题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说明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结构。第二章对国内外风格的研究和讽喻的定义进行了综述。第三章提出了本论文的理论框架。第四章对比了三个译本在三个文学层面的关联程度和标记强度,并考察三位译者对讽喻体风格的把握。第五章总结了全文。在对比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某些讽喻体的翻译不尽人意,原因正是在于译者忽略了讽喻体风格标记价值。因此,根据标记等效理论和讽喻风格的特点,译者在翻译讽喻小说时,应采用异化手段,以保留原文的标记项,以充分地再现原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