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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股权结构制度法律研究

导  师: 喻磊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双层股权结构,指的是公司针对创始人股东和公众投资者发行两种具有不同投票权能的普通股份,从而实现创始人股东对公司强有力控制的股权结构。双层股权结构在满足创业者融资需求的同时,有效地保持了创始人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此外,还有利于充分发挥创始人团队的人力资本优势,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但同时,双层股权结构也存在着弱化公司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大控制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公众投资者利益风险等弊端。近年来许多中国内地优质公司,诸如百度、京东、新浪微博等纷纷采用双层股权结构赴美上市;许多新兴资本市场国家(地区),诸如新加坡、中国香港也纷纷修改有关“一股一权”的规定,逐步开放双层股权结构。这由此引发了我国学界对双层股权结构的关注和我国是否应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激烈讨论。本文从双层股权结构的基本内涵为出发,分析双层股权结构背后的合理性基础和制度价值。随后将视角转向至我国,指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不允许实行双层股权结构,但我国创新科技类公司、特定领域国有企业具有实行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需求,引入双层股权结构更是增强资本市场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同时双层股权结构在我国特定领域的推行具备一定的制度实施环境。之后对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双层股权结构的立法实践,和Facebook、京东的典型公司实践进行了域外考察,总结双层股权结构制度运行经验。最后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提出了双层股权结构本土化制度构想,包括要求创新双层股权结构制度设计内容,完善信息披露、独立董事、投资者诉讼等制度配套措施。在加强公众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最大发挥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益处,促进资本与创新的对接,实现“投资”与“融资”的双赢,促进我国创新产业发展

关 键 词: 双层股权结构 股权分类 创始人控制权 特殊管理股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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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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