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袁兵喜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州大学
摘 要: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争议不断,其对劳动者倾斜保护不适度是症结所在。《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劳动者,有利于改善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实现其与用人单位的实质平等,促进劳资双方的有效合作,保障经济社会更有效率的运作和实现公平正义,故其倾斜保护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是,这种倾斜保护不能超出某种合理的限度。如果倾斜保护不适度,会造成引发用人单位的对策行为、导致弱势劳动者失业、诱发劳动者的道德风险、影响社会的总体效益等负面效应。要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的限度,需综合考量劳资双方的强弱势程度、我国的现实国情、劳动者“最低需求”保障、对经济社会效益的影响、利益平衡情况等因素,并进行量化分析。同时,《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的限度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的,我们应该用动态的视角去观察和把握。现行《劳动合同法》的部分制度存在倾斜保护不适度的情况,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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