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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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出 处:
《刑事法评论》
2008年第2期200-218,共19页
摘 要:
<正>古罗马法"诉权消耗"的法理传承至今,表现为"禁止双重危险"与"一事不再理"两种禁止重复追诉的典型理路。当然,禁止重复追诉并不意味着毫无余地拒绝重新审判,最好的说明便是"再审"的存在,只是英美法与大陆法的做法有所区别。在实质上,
关 键 词:
一事不再理
控诉方
刑事诉讼法
刑事追诉
古罗马法
国家追诉
再审程序
诉因
刑事程序
程序规则
分 类 号:
[D915.3]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