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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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出 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4期 6-8,共3页
摘 要:
道德法律化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普遍现象.中国古代就通过"纳礼入律",使三纲五常成为了法律的指导原则,使"孝"、"忠"等道德规范成为了基本的法律规范.在西方民法典或商法典中,也把作为道德原则的诚实信用转化为最高的法律原则.这不仅表明二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而且也预设了二者的相互限定性.那么,为什么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人们对道德法律化的呼吁特别强烈呢?
关 键 词:
道德法律化
道德规范
法律制度
法律道德化
以人为本
民主
限度
分 类 号:
[B82-051]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