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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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韩山师范学院
出 处:
《海南金融》
2006年第10期 51-54,共4页
摘 要:
个人所得税主要具有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中英个人所得税两大功能在发挥状况上的差异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构成要素的差异息息相关。本文通过对两国个人所得税制的课税对象、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税率等主要构成要素进行比较,指出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不足,并从课税范围、费用扣除制度、课税模式、纳税人与税率方面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措施。
关 键 词:
个人所得税
收入功能
调节功能
改革
启示
分 类 号:
[F810.424]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