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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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出 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4期77-81,共5页
摘 要:
破产管理人既要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又要减轻法院的负担,破产管理人的决定直接影响到破产双方法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高效的基础上进行和终结,是紧紧地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在一起的。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独立,有利于现实诸多问题的解决。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的设计,从实务上看,还能减少破产程序中的阻力,使破产程序更为顺畅。
关 键 词:
破产
管理人
法律地位
独立
分 类 号:
[D922.29]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