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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出 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31期97-101,共5页
摘 要: 信息化的广泛运用已经对执行模式和执行工作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执行办案已基本实现了从依靠人力外出跑腿执行为主向依靠信息化手段网上执行为主的转变。但执行信息化仍然存在很多不足,还不能有效解决执行难,还需要不断地升级完善,尽快达到智能化的程度,才能实现执行模式的根本转变。执行智能化是信息化的高级阶段,是一种可以根据需要不断升级完善的系统。智能执行模式就是与传统人工执行模式相区别的现代化执行模式,是高度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执行模式,是具有高度威慑力和超强执行效能的执行模式,体现了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执行智能化不仅能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单位难求、应执财产难动的问题,而且能有效克服法院内部存在的消极执行、乱执行问题,还能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与执行人达成和解。
关 键 词: 执行模式 智能化 执行难 有效解 信息化手段 被执行人 执行工作 治理体系
分 类 号: [D922.1]
领 域: []